关于做好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教育系统)评选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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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相关老师: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教育系统)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0〕340号),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和申报方式 (一)参评成果范围 本届评奖评审范围原则上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符合《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条例》(以下简称“评选条例”)有关规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对于学科学术类成果,属2015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能提供材料证明经实践检验产生了重大社会效益和学术影响,且上届未申报的,也可以参加本届申报。 (二)推荐方式 高等学校以学校为单位推荐,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申报方式 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人和推荐单位登陆“北京社科”网(www.bjsk.org.cn)业务系统栏目中的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评奖系统”)进行申报。2020年8月20日起开始网上申报。 (四)申报数额 采取限额推荐的方式,我校限额为6项,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类成果推荐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类成果推荐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二、评审规则 (一)评选组 按照《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要求,市评奖委员会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科学术、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三类成果设评选组,其中学科学术类设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研究”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类)、哲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教育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语言文学、艺术学·新闻传播学、交叉学科·综合共12个学科评选小组。请申报人按以上评选组进行申报,教育系统评奖委员会根据申报情况再确定设立相应的评选小组进行评审。 (二)评审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 2.单位推荐; 3.教育系统网上申报材料审查; 4.教育系统评选组评审; 5.教育系统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及审查; 6.教育系统专项复核; 7.教育系统评奖委员会评审; 8.教育系统推荐上报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 三、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 申报人登陆评奖系统申报,按填报说明要求,认真填写《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上传和打印相关申报材料。 (二)申报成果初审 各学院对《申报书》和申报成果进行初审。审查要点:(1)申报参评成果范围、申报资格是否符合《评奖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2)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3)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4)有无伪造材料、弄虚作假、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5)评审材料、申报手续是否符合本申报通知的规定;(6)电子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是否完全一致。 (三)申报成果遴选及意识形态审核 各学院按照《实施细则》中“三、评奖工作程序及要求”和“六、纪律”的相关要求对申报成果遴选,对申报成果的政治方向和学术水平进行审读审查,通过后在《申报书》中签署“单位推荐意见”,加盖学院党委章和学院公章。 各学院审核无误后的申报成果信息进行汇总,填写并打印附件中的《推荐成果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加盖学院党委章和学院公章。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一览表》、申报成果及其它附属材料。 申报人要对申报成果的政治方向和学术规范负责,对于符合本届评奖要求的参评成果,由作者填写《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并按要求以扫描件形式提供成果封面、版权页、合作者等信息并打印,向本单位申报。多人合作的研究成果,由第一作者向本单位申报;如第一作者不申报的,应以书面形式授权其他作者申报,同时第一作者本届不得再申报其他作品。 同一成果不得多处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 申报人在评奖系统中提交《申报书》、参评成果全文(PDF版)和证明材料(PDF版)的电子版,扫描件形式提交《申报书》声明页(签字)、成果封面、版权页、合作者等成果重要信息页电子版。申请参加评奖的成果原则上需提交4份原件,论文和调研报告提交1份原件和3份复印件。以非汉语撰写并公开出版发表、确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成果须提交原作并附译文。研究成果的社会影响和学术价值评价,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报刊评论应提交1份原件和3份复印件。因申报材料不合格影响评选的,申报人自行负责。 五、报送时间及其他事项 1.请申报人所在学院对申报成果的学术水平和政治方向进行审查,通过后在《申报书》中签署“单位推荐意见”,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和学院公章。 2.各相关学院科研秘书老师于2020年9月3日下午3:00之前将加盖学院公章、党委公章的《一览表》1份及申报者的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院。 3.联系方式 科研院社科处:杨苗 钟占蓉 联系电话:62733530 62732862 电子邮件:yangmiao@cau.edu.cn 联系地址:西区主楼609办公室 联系电话:1331118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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